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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是因為有所遲疑,我始終不知道該如何往前進。
  就是因為有所遲疑,我和他的關係一直卡在朋友以上戀人未滿。
 
  混雜多樣心情的拿鐵說不定就是我的最佳寫照。等我終於明白,等我的愛情開時萌芽的當下,命運之神卻毫不留情的把它捏碎。

  我失去,永久的失去了沈維君。
  是不是ㄧ定要失去,才知道要好好珍惜?
 
  回顧我們在一起的時間,回憶沈維君替我做的每ㄧ件事,回憶他的貼心,回憶他帶給我的感動,回憶他出事的前一刻,緊抱著我問我願不願意當他的女朋友?
 
  連回答都來不及給,他就這樣走了。我很冷靜,沒有掉一滴淚,我只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在跟我開玩笑。他死了?這是不可能的,他剛剛還笑著,好像知道我ㄧ定不會拒絕,他說出門買個東西,回來還要聽我的答覆的。
 
  小米和可梨趕到時,我還責備他們「今天又不是四月ㄧ日,幹麻開這種玩笑?」
但是,當我在看到沈維君冰冷的躺在太平間,我的雙腳失去力量,癱坐在地上,整個人都崩潰了。
 
「我還沒告訴你我願意,我還沒告訴你我愛你,怎麼可以這樣子丟下我?」我哭喊著,捉著沈維君的手不肯放開,為什麼要丟下我?我不停的問,醫護人員走過來說些節哀的話,可我怎麼都聽不進去。
 
直到沈維君的母親走過來,用和維幾乎ㄧ樣的臉跟我說「維君不會希望妳這樣的。」
 
  然後,我安靜下來了。我知道這世界有人跟我ㄧ樣痛苦,白髮人送黑髮人,她的難過不會亞於我。所以,我在最短的時間振作起來,繼續過著規律而不變的生活。
 
不,我的世界永遠永遠的不一樣了。
 
  能振作起來是因為有我們相處的回憶,珍惜著我們曾有的時間,珍惜著他對我的好。每天晚上窩在被子裡好好咀嚼一番,這些就是支持著我的力量,陪我走到現在的力量,也是我僅有的。
 
  除了回憶,我還有一只很漂亮的戒指,維君的母親給我的,她說這是維君告訴她,已經找到自己愛的人時,他準備起來要辦婚禮時用的。
 
  「你留著,就當是維君給的禮物。」她是這麼說,所以我就收下。這枚戒指一直停留在我的無名指上,我捨不得把它拿下來,吻著它就好像維還在我身邊ㄧ樣。
 
  我好想你,維。躺在床上,我放任眼淚流下,緊吻著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,慢慢睡去。

隔天醒來,發現差十分鐘就到上班時間了,快速更衣,我頂著略紅的眼睛走進辦公室,現在的我就像所有大學生畢業之後一樣,在就業市場中努力的不要讓自己被開除。五點下班前,接到小米的電話,請我幫忙鑑定新進員工,依約踏進咖啡屋,在吧檯裡幫忙的卻是一個有些帥氣並帶著陽光的男人,一個陌生的男人。
 
「請問店長呢?」我難得喊小米做店長。
 
「小米店長,外找。」在男人的呼喚下,小米從後頭探出來,吐吐舌頭,讓帥氣並帶著陽光的男人,替我準備一杯拿鐵。男子淺笑著,按吩咐遞上咖啡。

我故作悠閒的淺嚐一口。
  
喀。手上的玻璃杯連同我那份悠閒情緒一塊摔落在地上。
 
「妳沒事吧!後退一點!」阿杰拉著我往後幾步。
 
「妳還好嗎?」小米忙著拿掃把,拖把清理地板。
 
這些,我都沒有放在心上。我唯一想問的是....「你...為什麼...也會調?」
 
為什麼...在這些年後...
我還有機會去嚐...跟沈維君所調的...一樣的拿鐵咖啡?
 
我說了抱歉,倉皇逃離現場,好一陣子都不敢踏進小米的店。
 
一直在問自己,是我太久沒喝到維親手煮的咖啡,所以誤認了味道? 
一直說服自己,那其實沒什麼,不用把這次的偶然太當一回事。
 
即使如此,我正式走進小米的店也是一個半月後了,以為免不了換來一頓開訓,還刻意的挑人少的時段,卻意外得知小米目前不在店內。
  
「今天要喝點什麼?」陽光男有著和自身魅力相似的名字,上官辰,滿臉笑意的站在吧檯後方。
 
「拿鐵」「焦糖瑪奇朵」
 
前面是阿杰的聲音,後者是我的。阿杰用一種看到怪物的表情直瞪著我,「妳不是一向只喝拿鐵的?」
 
我也不知道該從何回答起,只好半敷衍的表示只是想嘗試新花樣。在我們說話的同時,一杯熱騰騰的焦糖瑪奇朵出現在我面前。端起杯子就口,「好甜喔!!」皺起眉,不適應這種甜度。
 
「畢竟跟平時喝習慣的有些不同吧!」上官辰笑了笑。
 
  沒回應他的話,慢慢的喝著我點的飲料,心裡暗暗的想著,我跟沈維君的過去,是不是也有這樣甜的化不開的記憶?他認識我,到底是幸還不幸?
 
  最近才看過”現在很想見你”的小說,那時澪說了,她其實是很幸福的,她知道自己有另一個選擇,但是最後決定留在巧的身邊。對澪來說,這樣的幸福就已經足夠。那麼,沈維君呢? 他跟我在一起是幸福的嗎? 我有帶給過他足夠的幸福嗎?
 
「請給我,拿鐵。」像個做錯事情的小孩,我把焦糖瑪奇朵推的遠遠的。
 
上官辰收回杯子,另外調了一杯拿鐵給我,「妳不需要勉強自己,我喜歡看妳喝完拿鐵的笑容。」我愣了愣,想起沈維君看我喝完拿鐵之後,總會給我ㄧ個大大笑容,拿鐵裡面除了包含希望我健康的心意,滿滿的愛意。更重要的是,他喜歡看到我的笑容。
 
 
我想,我們都是幸福的人。或者該說,曾經幸福過。
 
 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全文完結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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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verro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